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成立广东省推动低空经济高质量发展工作专班的通知
粤办函〔2024〕95号
各地级以上市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门、各直属单位:
为加强对低空经济高质量发展工作的统筹协调,完善省市联动工作机制,省政府决定成立广东省推动低空经济高质量发展工作专班。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组织人员
工作专班由省政府分管发展改革工作的副省长任召集人,省政府协调发展改革工作的副秘书长、省发展改革委主要负责同志任副召集人;广州、深圳、珠海市政府,省委军民融合办,省发展改革委、科技厅、工业和信息化厅、公安厅、财政厅、自然资源厅、生态环境厅、住房城乡建设厅、交通运输厅、农业农村厅、商务厅、文化和旅游厅、卫生健康委、应急管理厅、国资委、市场监管局、政务服务和数据管理局、体育局、能源局,民航中南地区管理局、民航中南空管局、省邮政管理局、省通信管理局、省气象局、工业和信息化部电子五所,省低空经济产业发展公司(筹)等为成员单位。
工作专班办公室设在省发展改革委,承担专班日常工作。办公室主任由省发展改革委主要负责同志兼任,办公室副主任由省发展改革委分管负责同志兼任。工作专班成员名单由省发展改革委以工作专班办公室名义印发。
二、主要职责
统筹谋划全省低空经济高质量发展,协调解决重大事项及有关问题,强化工作任务督促指导;研究制定并组织实施全省低空经济发展规划和政策措施;组织推进全省低空空域管理改革,建立实施军地民三方协同管理机制;统筹推进全省低空基础设施建设和低空管理服务体系建立;建立健全全域低空飞行管理机制和运行规则;推动低空经济全产业链布局和产业创新能力提升;培育推广低空飞行应用示范场景;组织推进低空经济运行支撑体系建设,指导各地低空经济工作开展。
三、分工安排
工作专班下设综合管理、基础设施、产业发展、技术创新、产业招商、场景拓展六个专项小组,按职责开展工作。
(一)综合管理组。
落实工作专班部署要求,督促各成员单位和专项小组按计划开展相关工作。推动出台促进低空经济发展的政策法规。负责与国家空域管理、民航管理等单位日常协调,构建军地民三方协同管理机制,协调全省全域低空空域分类、航线划设等管理事项。统筹城市空中交通试点等低空领域试点示范工作。协调全省低空飞行综合管理服务平台建设,推动省市平台互联互通。指导省低空综合服务中心(省低空经济产业发展公司)业务开展。统筹省低空经济产业研究院和产业联盟、高端智库建设。
牵头单位:省发展改革委。
责任单位:省委军民融合办、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省公安厅、省财政厅、省交通运输厅、民航中南地区管理局、民航中南空管局、省通信管理局、工业和信息化部电子五所、省低空经济产业发展公司(筹)。
(二)基础设施组。
组织制定低空基础设施建设工作指南及相关规则标准。监督管理全省低空基础设施投资建设运营等工作。协助通用机场、起降点报批及建设、试飞等工作,组织推进地面保障设施建设。统筹推进低空智联网和数字低空建设。加强低空经济建设项目跟踪调度,落实资源要素保障,协调解决项目问题。
牵头单位:省发展改革委。
责任单位: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省公安厅、省自然资源厅、省生态环境厅、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省交通运输厅、省政务服务和数据管理局、省能源局、民航中南空管局、省通信管理局、省气象局、工业和信息化部电子五所、省低空经济产业发展公司(筹),广州、深圳、珠海市政府。
(三)产业发展组。
推动全省低空制造产业发展,培育一批具有领先科技实力与影响力的低空领军企业。支持企业加快新型飞行器整机研发制造。推动新能源汽车、高端装备制造、新一代电子信息等优势产业与低空经济产业跨界融合发展。促进整机企业与零部件企业加强协作,提升低空制造产业链配套能力。统筹推进全省低空产业园建设。推动建立覆盖低空经济全产业链检验检测体系,支持省内适航审定机构提升适航审定能力和取证效率。
牵头单位:省工业和信息化厅。
责任单位:省发展改革委、省科技厅、省财政厅、省商务厅、民航中南地区管理局、工业和信息化部电子五所。
(四)技术创新组。
在省重点领域研发计划中布局低空经济技术相关项目,统筹推进整机、关键零部件、基础软件、低空服务等领域关键技术升级。组织推进低空飞行器中试平台建设。加强低空领域人才引育。强化与航空工业强省的联合技术攻关。争创国家级低空经济产业创新平台。
牵头单位:省科技厅。
责任单位:省发展改革委、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工业和信息化部电子五所。
(五)产业招商组。
统筹全省低空经济产业链上下游招商引资。建设省低空经济产业大脑,定期梳理全省低空经济产业链企业清单,开展低空经济精准招商。统筹珠海国际航空航天博览会、珠海亚洲通航展等知名展会平台的发展规划。
牵头单位:省商务厅。
责任单位:省发展改革委、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广州、深圳、珠海市政府。
(六)场景拓展组。
培育低空应用示范场景。推动物流配送、应急救援、公共服务、航空运动、农业农村、旅游和气象等方面的低空飞行应用及展会、保险、租赁等衍生服务,深化“百千万工程”信息综合平台应用。推动应用场景省内外区域协同,强化与港澳地区应用场景合作。推动第十五届全运会等重大活动低空示范应用。
牵头单位:省发展改革委。
责任单位: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省交通运输厅、省公安厅、省财政厅、省农业农村厅、省商务厅、省文化和旅游厅、省卫生健康委、省应急管理厅、省政务服务和数据管理局、省体育局、省气象局。
四、工作机制
(一)建立专班会议机制。召集人或副召集人根据工作需要定期或不定期召开工作专班会议,各成员单位可根据工作需要向召集人提议召开会议。会议议定事项经召集人同意后由工作专班印发有关单位落实,重大事项按程序报省委、省政府。
(二)建立常态协商机制。各成员单位要按照职责分工加强沟通协作,及时共享信息,形成工作合力。选派政治素质高、业务能力强、工作作风硬的同志作为联络员,工作专班办公室根据工作需要召开联络员会议。
(三)建立定期报告机制。各成员单位每月梳理工作进展情况、堵点卡点问题,报送工作专班办公室。工作专班办公室要做好统筹协调,加强与中央有关部委、省有关单位、地市政府沟通衔接,重要工作动态及时报告专班领导。
(四)建立工作督办机制。工作专班办公室要细化年度工作目标和阶段性任务,对重点工作和重大项目纳入督办台账,定期跟踪调度,及时通报情况,确保工作压实推进。
工作专班存续三年,不纳入省级议事协调机构管理,不刻制印章,因工作需要印制有关文件,由省发展改革委代章。
省政府办公厅
2024年5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