格隆汇7月30日丨嘉兴燃气(09908.HK)公告,预期集团于2024年6个月录得的母公司拥有人应占溢利将较截至2023年6月30日止6个月减少约40%-53%,即由2023年6个月的人民币1.59亿元,减少至2024年6个月预期的约人民币7500万元至人民币9500万元。
董事会认为2024年6个月母公司拥有人应占溢利预期减少主要是由于浙江杭嘉鑫清洁能源有限公司("杭嘉鑫",一家由公司拥有51%股权的公司,根据适用会计准则被视为公司的一家合营企业及根据上市规则被视为公司的附属公司)毛利减少。由于2024年上半年国际市场液化天然气销售价格回落,杭嘉鑫无法同2023年上半年般受惠于与其供应商签订的液化天然气采购长期协议项下相对较低的采购价而维持相若水平的毛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