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18日,远洋集团(03377.HK)披露境外债务处置的又一重大进展,远洋已正式获得境外银团协调委员会成员(占境外银团贷款及同质双边贷款本金总额的约50%)对重组方案主要条款的同意,已有主要债权人签署重组支持协议(“RSA”),为整体方案的通过提供重要保障。远洋集团表示,本次银团协调委员会的支持与RSA的订立,是公司境外债务推进的一个重要里程碑,远洋对此表示感谢,并邀请更多债权人加入RSA,共同推动重组方案的实施。
公告首次披露了远洋境外债务重组方案,共覆盖债务本金56.36亿美元。该方案尊重各境外债权人的优先劣后顺序和法律结构,向债权人提供新票据或新贷款、强制可转换债券、新永续债作为重组对价,在远洋可承债能力范围内最大程度地考虑境外债权人的利益,方案相对务实、可操作性较强。
方案显示,远洋将面向债权人发行年利率3%的22亿美元新债,并提供全面综合的增信保障。远洋提供了多项境外资产的抵质押或其他形式的增信、拟新增多家境外主体担保、提供多个境内资产的收益权增信、以及多笔大额应收款和股权长投的收益权增信,显示出远洋对境外债务重组的诚意。剩余债务金额可置换为两年期无息强制可转债,在重组生效后的约定时间选择转股,或在生效后满24个月时全部转股。债权人也可选择新永续债作为替代项。
远洋集团表示,过去几个月,公司一直与债权人保持建设性对话,以达成符合各方利益的境外债重组方案,方案经过与律师和独立清算分析师的多方讨论与多轮论证,旨在公平公正的前提下,最大化债权人的价值回收,同时为公司建立长期可持续的资本结构,为未来经营与发展创造更为有利的环境。